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 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第二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怀仁中学、羊尖高中、洛社高中和玉祁高中。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含无锡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专业)。
2.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至6月4日。
(2)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先填好志愿草表,交所在学校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志愿校对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确认。
(3)第一批次两个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均分为“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两类,各设两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计划内招生学校一至二所和计划外招生学校一至二所。计划内招生志愿与计划外招生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4)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共设四个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两类,考生可在“计划内招生”栏和“计划外招生”栏各选填一至四所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志愿与计划外招生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民办普通高中的必须填在“计划内招生”栏内。填报职业类学校及无锡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专业),可填在一至四志愿“计划内招生”栏内,每所学校可填报二个专业。
(5)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6)根据国家教育部现行规定,外省户籍考生如报考普通高中,毕业后必须回户籍所在省份报考高校,因各省高考模式、教学内容有所不同,有关考生须谨慎填报。
(7)各初中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所学校、某个志愿或某个专业,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市招办将组织招生咨询活动。